第37章 童年悲惨到要用一生来治愈(1 / 2)

祖国的北端,一个不为大众所熟悉的小镇上,有一对条件尚算不错的夫妇。

新上任的奉举县县长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扫黑除恶。

一队队警察调查抓获到所有涉猎的犯罪分子后,县长表示很高兴,奉举县的职务人员效率挺高啊!

于是又开展扫黄打非。

只是他兴奋的太早,第二项任务迟迟没有完美收官。

眼看就要过年了,县长就急了,怎么你们第一项任务做的这么好这么快,第二项任务就完成的这么艰难呢?

底下终于有人反应道:“县长,您呆了这么久难道还没有看明白吗?奉举县,它就是个贫穷落后,十个男人七个讨不着老婆的拖后腿大县。您扫黑除恶那都是拿下大头,底下小喽啰就自投罗网的事,可这扫黄……说到底有些人之常情可以理解,男人嘛……呵呵……”

县长被气笑了,他又不是没做过调查。

奉举县的人口好歹也有十几万人,里头娶不上媳妇的青壮年有一两万人,那适龄的女性不也有一两万吗?你们底下的人都唬我呢?

是啊,适龄女性有啊,可那都是外籍来的,并不是本地人所生。

这些人为什么会愿意嫁到又穷又苦的落后大县呢?

为什么呢?

县长恼怒了,反应过来下属们的意思,立即开大会,严查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这一查就持续了好些年头,直到这位县长快要被调到别地去了,打拐行动才将将落幕。

乐初就是在县长被调走的这一年被找到的。

她的养父母算是当地靠手艺养家的良家人,并不是像其他人家那样花钱从人贩子手里将她买来。

养父宋志是个哑巴,天生说不了话,从小受尽白眼,长大了跟着当地一个木匠师傅学技术,后来继承师傅手艺,专门接些做板凳、裁接木板定做柜子这样的活计,攒了好些钱娶的邻村姑娘做媳妇。

作为镇里比较体面的人家,夫妻俩并没有得到体面的看法。

两人结婚不到一年就有了孩子,本是一件喜事,但胡美凤有身孕八个月时不小心流产,孩子没保住,大人身子受了不少伤害,后来好些年再也怀不上。

夫妻二人只好商量着去孤儿院收养一个,恰好乐初被人贩子拐到那,夫妻二人一眼相中,就这么花了全家大部分的积蓄,抱养了个女娃娃。

那个孤儿院其实并不全心福利儿童,而是个切切实实的黑心交易院。不少被拐带的幼儿都通过层层关系被卖到里面,又以不菲的价格“送”人抚养。

很多娶不上老婆的人,就从里面买个童养媳,养大了也能结婚繁育后代。

乐初从里面被抱养出来,成为宋家的女儿,算是幸运的。

有重男轻女却又不得不养个女儿补贴自家儿子的家庭,拿着养女当奴婢使唤。

那个思想极其落后的地方,存在不少诸如此类的现象。

乐初的养父宋志虽不会说话,但与妻子二人努力赚钱,将她养的白白胖胖的,该吃该花的钱一分不差,待她完全如待亲生。

有的家里为了省钱,让女孩在家干活,只供男孩读书,但宋家却为了让她上学花销巨大,找老师报补习班都能花掉家里一个月的生活费用。

胡美凤听说镇上新到的一种牛奶对孩子身体好,于是宁愿一天多打两份工,也要给乐初订上那种牛奶。

十岁以前,乐初根本没想过自己会是被他们抱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