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六章(1 / 2)

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

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

秋收冬藏。【注】

……

秀秀今日抄的便是书院的蒙学读本“千字文”。

她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勾勒着,想尽量写得端正,供谢奚奴做范本。

屋内静谧,只有灯火的噼啪声,以及狼毫划过宣纸的声音。

谢奚奴接过笔,蘸了点墨,笔尖停留在纸上,晕开一个墨点。

他确实很久没有写字了。

上一辈子,他原本想拜入长留山,却因为识字不多,而错失了名额,后来他便自学苦练,但终归没有正规的学习过,虽笔力遒劲,但毕竟不符合任何一种流派,反而自成章法,总被人认为笔锋凌厉狂躁,字如其人,过于邪气。

见他握着笔不动,秀秀以为他不知该如何落笔,笑了一下,便起身,错过他的身子,握住了笔杆。

灯火被她带得晃了晃,昏黄的墙上,两人的身子微微交错。

秀秀就着他的笔蘸了点墨,她不好意思直接扶住他的手,便握在了笔杆上方,只是这样就不大好写,划了两笔后,才歪歪扭扭地写下一个“天”字。

“第二横要比第一横长上一点,最后再写上撇捺。”

又蘸了点墨,重写了一个,这次就端正许多。

秀秀的头垂得有些低,谢奚奴抬头便可撞到她的下巴,只得扶着桌案,微微俯身。但她的碎发依旧垂落在颈后,有些发痒。

“会了吗?”她问。

宣纸上已经写了好几个“天地玄黄”,都是她就着他的笔写的。

除了前几个,因为不习惯握笔距离与姿势,字迹略显粗糙外,后面几列落笔如行云流水,隽秀大气。

孤女周秀秀,从小生活在偏村一隅,即便可能念过几天书,又怎么可能写的出这么一手好字呢。

这个人是一点都不懂遮掩。

谢奚奴弯了弯唇,也不戳穿她,指尖一挑,顺着她的字迹,缓缓写出一个“天”,因着笔画简陋,写得还有几分相似。

秀秀鼓励道:“下面几个也写着试试。”

“好。”

狼毫继续在纸上游走。

他的头埋得低,秀秀看不清,便跟着俯下身。

离得有些近,谢奚奴隐隐可以闻到她身上的皂角香,在满屋子的驱虫香中,给这静谧的夜色点缀了一抹清新。

谢奚奴有些恍惚地落笔。

“写错啦。”秀秀提醒道。

笔尖一顿,谢奚奴低头看去,却见“秋收冬藏”的“藏”赫然多了一道撇,笔尖还停留在字上,他忙收笔,却仍旧留下一道墨痕。

“已经很厉害了。”见他的表情有些出神,秀秀安慰道,“这个字这么难,写错也很正常的。”

听到她的声音,谢奚奴似乎刚刚回过神,她已经站在他的身侧,发带荡在他的耳边。

笔忽然落在纸上。

谢奚奴别过脸攥拳咳嗽起来。

“又着凉了吗?”

大反派这什么体质,林妹妹吗?

“是不是又发烧了?”秀秀伸手往他的额头探去。

还未触碰到,谢奚奴突然侧过身,又低低咳嗽起来,刚好躲过了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