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1 / 2)

方庐嘴角明显抽了抽,乡试第一,跟他佩服的叶境是同一个名次。

叶境是本次正阳县乡试第一,不知道这沈公子是何时何地的乡试第一。

正阳县号称科举之乡,能人志士数不胜数,第一名当之无愧。

眼前这位,莫不是哪个醉生梦死温柔乡里考出来的第一名?

方庐不服气,却不敢再问下去,他心里不屑,还真怕这人再说出个吓死人的地方。

也亏得他没问,否则沈昭“京城”二字说出口,怕真要吓死这群人。

“乡试第一很牛吗?”方庐不屑道,“谁还不知道境兄的试卷,可是被主考官同考官传阅夸赞过的。”

他一口一个“境兄”,沈昭都好奇这位连方庐都服的书院第一人是何等模样。

“境兄和这位兄台相比,不知道谁会更胜一筹。”

“我觉得是境兄弟,他可是咱们书院公认的第一,你没听方庐说,境兄的试卷可是被传阅夸赞过的。”

“那不好说,万一这位兄台也被考官夸过呢,你光看他那字,境兄就比不上。”

“反正我不信一个刚来的人,能挑战境兄书院第一的名头。”

众学生议论纷纷,沈昭听着风头还在那什么叶境身上。

惹他的越发好奇,想见一见是何等风采的人物。

他在讲堂张望了一圈,能围过来的人都围来了,怎的那叶境却不来。

“叶境兄人呢?”

有人回答:“境兄每日都会在竹林里念书,看时辰,这会儿也快该来讲堂了。”

正说着,堂外传来一阵拖拖拉拉的声音,细听分辨应该是某个拖脚的人,走路时脚像抬不起来似的,鞋子在地上磋磨,发出不怎么让人舒服的声音。

沈昭想着,这是书院哪位上了岁数的先生,走路都不利索了还来讲课。

却见方庐眼睛亮了亮:“境兄!”

沈昭顺着看过去,只见门口出现一道清瘦佝偻的身影。

之所以说佝偻,是因为这人走路含胸低头,丝毫没有年轻人的朝气,甚至有些暮气沉沉,看脸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年轻人。

年轻人穿着件松松垮垮的灰袍子,第一颗纽扣系到第二颗扣鼻上,读书人的长衫被他穿得皱巴巴。

脚下趿着双布鞋,鞋子堪堪挂在脚尖,难怪走起路来这么拖沓。

他目光丝毫没分给沈昭这个新来的学生,也没被堂内的异常吸引半分注意,只在口中“之乎者也”地振振有词。

如果说沈昭是在意形象的一端,那这人就是沈昭的另一端——毫不在意形象。

这回换沈公子嘴角抽了抽,问:“这……就是你们口中的第一人?叶境?”

方庐得意道:“对,与众不同吧?”

沈昭极为赞同地点点头:“着实与众不同。”

方庐起身打招呼道:“境兄,来这儿。”

他热情招呼,叶境却像没听见似的,口中念念有词,径直走到自己位子旁。

沈昭看愣了都。

众人却像习惯了似的,纷纷摇头叹道:“又背书背入迷了。”

方庐亲自把人拉了过来,按在沈昭位子前,强行给两人拉仇恨:“境兄,今日不背书了,咱们虐菜!”

叶境缓了缓神,迷茫地问:“菜?什么菜?该用午膳了?”

沈昭嗤笑出声。

“吃什么吃。”方庐动作麻利地在他面前铺上纸,毛笔塞到他手里,捡起墨块唰唰在砚台里磨了几下,“昨日先生不是留了难题吗?说让写什么来着?哦对,写一篇对古秦陆氏文章《为官论》的见解,你写了吗?”

叶境听到《为官论》,如梦方醒般说:“这,我还没写出来。”

“不急不急,这题太难,先生说了给七日时间。”方庐激他,“不过有人说他当场就能写,你服不服?”

叶境惊讶道:“当场能写?那写出来的见解不深,观点立不住,写来又有什么用,我自然是不服的。”

方庐立刻说:“那你就跟他比试一番,看这么短的时间内,谁写出来的更好。”

叶境喃喃道:“我本是打算今日写的……”

方庐张罗完这边,又来张罗沈昭:“那个谁,你……”

那个谁自报家门:“沈昭。”

“沈昭,你敢跟我们境兄弟比比吗?”

沈昭潇洒地转了圈笔,挑眉道:“有何不敢?”

这话正合了方庐和一些想看热闹人的心意,各自拉了草席垫子席地而坐,就差使唤自家小童到街上买包瓜子了。

也有些心善的学生,担忧道:“还是别比了吧,沈公子初来乍到,咱们这么欺负新同学不太好吧。况且陆氏的《为官论》这本书本来就冷门,沈公子可能都没读过,何来见解啊。”

方庐不耐地摆摆手:“你不想看就滚一边去。”

那学生这么一说,有人心思活泛了:“沈昭不会真没看过《为官论》吧,那输赢不是已经很明显了,输太惨的话,咱们看着也太没乐趣了。”

方庐嚣张道:“看新同窗被虐,这就是乐趣!”

众人闭嘴,沈叶二人执笔蘸墨,一场新生与书院第一人的比赛,轰轰烈烈开启。

与此同时,前来书院上任的凉晴,被小童领进书院。

小童心里直犯嘀咕,以为等来头发花白的老先生,不想却是位妙龄少女。

还差点被他赶走!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小童在新来的先生面前挽救形象,兢兢业业为凉晴介绍书院。

“这片花坛是咱们曹院长亲手打理的,种的牡丹预示着书院的学生都能高中状元。”他伸手引路,“往前是讲堂,左边是学斋和藏书阁,曹院长说了,先把先生安置到住处,咱们往右边走,斋舍在右边。”

凉晴跟着小童走,沿途细赏书院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