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人选(1 / 2)

林西知道乔涵对王永泉已经彻底失望,也不瞒着她,把冯可发过来的照片,都发给乔涵。

林洛和安安此刻倒没那么八卦了。

林洛只问了安安一句:“私/家/侦/探取得的物证,有法律效应吗?”

这个世界,私/家/侦/探是合法的,应该有。

“手机上的照片是不行。”安安说。“侦/探/公司需要出具纸质版照片,和乔涵的委托书,拍照的时间地点,证人,等等。”

很全面啊!

林洛觉得私/家/侦/探的存在,还挺好的,而且正规的公司,应该不会接什么纯粹为了寻求刺激,刺探别人隐私的单子。

“行了,我可以跟王永泉沟通了。”乔涵说着,又无奈地笑了一下。“我如果现在提出离婚,王永泉和王欣桐都会说很多难听的话——他们家事情已经够多了,我还要离婚。”

“可以先等等。”林西说。“说不定还有更多的证据。毕竟,王永泉只是玩玩,没想过离婚。”

“你的意思是……”

“没有别的意思。”林西说。“反正,再等等吧!”

老王家事情这么多,就是不怕王永泉和王欣桐泼脏水,依乔涵的性格,也不会现在离婚。

反正,离婚不离婚的区别也不大,不差这么几天。

“我们会想办法证明你大嫂是杀人凶手,但,我们需要她一个人的时候。”安安说。

又不是真鬼。

妖的话,别人也能看到,医院那个地方,是不行的!

“孩子在医院,她肯定不会离开的!”乔涵说。

“你想办法劝劝她吧!”林洛说。“最好让她和你二嫂,住在同一个地方。”

最好是来这里住。

“我试试吧!”乔涵说。“但不一定能成。”

“不着急,我这边还得安排一下。”安安说。

第二天,乔涵照例去医院,林洛和林西两个,则带着阿依慕和孩子,去了游乐园。

安安单独行动,去物色人选了。

林洛他们中午没有回去,从空间里拿出东西,在外面吃了饭,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回到乔涵家的别墅。

安安已经回来了,客厅里,还坐着个面熟的男孩儿。

很像刘珍珍。

“这位就是你找的帮手吗?”林洛笑。

“是的。”安安回答。“我朋友,雪雪,本体是植物,可以随时附着到屋子里的植物上,消失不见。”

“这个好。”林西说。

“好。”林洛也说。

想到了顾佩。

是不是他们植物妖,都可以随便附着在其他植物上?

“雪雪,你本来就长这个样子吗?”林西问。“真的很像刘珍珍啊!”

“不是,化妆的结果。”雪雪笑起来,有些腼腆。

声音是个女孩子。

“这声音,好像不太行吧!”林洛担忧。

“没事!”安安说。“她会变声的!”

林洛和林西,都对安安和雪雪竖拇指。

太适合了有木有。

林西的手机铃声响起,是乔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