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壮又喝了两碗酒,终算罢休,付了酒钱,哼着歌调儿往门外走了,老板娘在后边跟着喊到“慢走,下次再来。”
送人走到门口,老板娘便止了步子,倚着门,手里的帕子折了又折,抖了又抖,朝天上晚霞消退处依稀闪烁的繁星望了望,自言自语到:“明日应当是个暑热正盛的天气。”
“老板娘,老板娘。”小二刚用抹布擦了桌子,便见老板娘站在门口,一动不动,也不知声,依着门口,望着天边的云霞,竟像是着了魔一般,试探着叫了两声,也不见老板娘回应,便走前了几步,走到门口,探过头去问:“老板娘,你这是怎地了?”
老板娘僵硬地扭过头,看了一眼小二,又扭过头去往外边红彤彤的天际望去,看着颇有些呆愣。
小二名叫阿宝,在这儿干了快一年了,酒楼里只有他是跟着老板娘从外头来的,不过他从没见过老板娘这幅摸样,今个发生什么事儿了吗?
阿宝疑惑地抓了抓脑袋,转身走开。
“阿宝,你来我这儿干了多久的小二了?”老板娘看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阿宝站在原地,回答到:“八、九个月了。”
老板娘喃喃自语:“八、九个月,已经大半年了啊,不知不觉的,时间过得真快......”
老板娘拍了拍布裙上的褶皱,看了一眼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小子,转过身来问:“起初把你带来七步镇的时候就跟你说过了,暂时你就在这里帮着我做点杂事,不知不觉都大半年了,我一直催着你,让你想想家里还有什么人在,住在哪里,我好托人去帮你寻,结果你倒是一点都不上心似的,难不成真想在我这儿当一辈子店伙计,不着家去了?”
老板娘看着阿宝,认真算起来阿宝也就是个十五岁的大孩子,从小就没上过学堂,大字不识一个,要是找着家人,还能勉强读几年书,再怎么在她这儿蹉跎着,反倒误了读书知理的年纪。她给他琢磨着,他自个反倒觉着当一辈子伙计也挺好似得。
眼看着老板娘这是要赶他走的意思,阿宝打从心里头开始有些慌了,拽着手上的抹布,有些艰难地说:“老板娘,你不要我跟着你了?”
跟着她?是啊,这一跟都跟着她一年多了。
从她路过荆州城的时候,这小子就跟在她后头走,本想着走远了他自己也就回去了,哪知道一路跟她跟到了七步镇,怎么着都不再回荆州去,她一早就是打算在七步镇开家小店的,走到终点也是无路再走了,可这小子就是眼巴巴地跟着不走,当时为着他这档子事儿也是颇为头疼的。
明明是为他好,现下听这小子这么一问,倒像是她要赶他了一般,她不由又气又好笑:“这小镇有什么好的,荆州城不是挺好的吗?又大又繁华,方圆几百里,除了京城,也就荆州最是热闹了,你跟家里人在荆州走丢的,他们也定会千方百计在荆州城寻你的。我给你准备盘缠,你回去寻了家人,到了年纪再娶个漂亮能干的媳妇儿,不是挺好的吗?”
她第一次遇到阿宝的时候,是路过荆州城在一家小餐馆吃饭的时候,她在餐馆吃过饭,又顺带买了一些干粮。
许是饿的久了,又见女扮男装的她个子比较矮小,她刚从餐馆出来,他便跟了她一路,她老早就发觉了他,故意引了他往小巷子里边走,在巷子转角的地方,趁他不注意,朝他迎面撒了些粉末,不消片刻,他便使劲儿地在身上挠了起来。
她这才看清面前的人,乱糟糟的头发,破破烂烂的衣服,脚上拖着草鞋,脸上脏兮兮的,除了一双黑黝黝的眼睛之外,什么都看不清,不过看得出来,他年纪不大,个头都还没长开,她厉声警告到:“别抓,我可提醒你了,越抓就会越痒,就算是抓的皮开肉绽,你也还是会继续痒下去的。”她没空跟小孩子过不去,双手交叉,环在胸前,居高临下,审问的语气道:“说,你跟着我做什么?”
他不听她的话,抓了几下之后,便发现更加痒了,在手臂上抓出几条血痕也不见消减,便一手一边紧捏成拳,不吭声地忍着奇痒,另一只手一边在地上抓刨着泥土,似乎这样就能减轻他的痛苦。
她看他倒是挺能忍的,脾气又倔又硬,有骨气,她喜欢!
过了片刻,她从包袱里拿了干粮给他吃,把他带到河边,让他把身上的粉末洗掉,又给他在找了套干净衣服。
哪知道,那小子就开始一路跟着她了,她走哪里,他跟到哪里,她要是进餐馆吃饭,她就在外边守着;她要是去住客栈,他便在客栈外边的角落蹲着等到第二天她继续赶路......
第三天的时候,她要出城离开荆州城的时候,她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愣了半响,说:“阿宝。”
从她见到他之后,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