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五章 正义终至(中)(1 / 2)

注:

昨天本来说不会有中直接写下的但是身体情况不允许我写15万字的大章了 ct结果发到了b站真不是借口等下我会发个单章说明一下。

“”

会客室内。

听到陈灵的这番话。

徐云整个人下意识便是一愣。

选择做桉件受害者出场自己可能就要多承受点压力?

这是什么意思?

眼见徐云的表情有些茫然陈灵不由笑了笑继续说道:

“徐博士你可能不太清楚我们的安排是这样的哈。”

“今天到场的网爆受害者有不少个体总数在七八位的样子但他们都将以‘证人’而非‘受害人’的身份出庭。”

“整个庭审过程在称谓上被定性为‘受害人’的有且只有你一个人。”

“”

徐云闻言脸上再次露出了一丝愕然。

不过紧接着半秒不到。

他的心中便冒出了一股明悟这丝惊诧也同时化作了若有所思。

原来是这么回事

此前提及过。

在公诉桉件中对于是否需要通知受害人出庭各个地方的法院有着不同的判定标准。

这里的‘地方’可不是指各个省份那么简单而是涵盖了更基础的法院系统。

举个例子。

同样一个县城下属的两个镇各自法院对是否在公诉中通知受害人的判定可能都不同。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遗留问题。

而眼下最高法计划做出受害人必须参加公诉现场的释义对于受害者一方来说显然是个益举。

毕竟现如今很多刑事桉件经常会出现判决结果都出好几个月了可受害人对此却仍旧一无所知的情况。

比如很多人都丢过手机并且吐槽过手机找不回来有些时候还经常扯到老外优待方面。

但实际上呢。

可能在你不知道的某一天那个偷了你手机的窃贼已经被提起了诉讼甚至可能已经在和凡凡峰峰一起踩缝纫机了。

只是由于受理法院对受害者的判定有争议所以没有通知你罢了——因为这种公诉是不会赔偿你损失的。

但对于审判机构也就是法院来说这就未必是好事了。

因为一旦通知被害人到场法院往往需要费口舌去和被害人解释一堆诉讼权利。

例如回答“既然你不判他赔我损失你通知我开庭干嘛”这种日经问题。

而且这种做法还会导致被害人更容易跑来法院提刑附民能提的还好不属于刑附民范围的又得去当面解释一堆。

一言概之就是

懒得费口舌解释。

不可否认。

大多数法院不通知受害人到场的做法在效率上确实可能会比通知对方要高。

但对于受害者来说这却属于他们当有的知情权——他们可以觉得拿不到赔偿所以不去但是不应该连桉子有结果了都不被告知。

况且给公民普法本来就是法律从业者尤其是法院这种官方机构该做的事儿。

如果只是因为不想费口舌就去把这个环节缩减这显然也是不太合适的。

总而言之。

最高法的这次释义对受害者是好事但在基层法院的工作层面也确实也会给他们增加了不少难度。

而最高法他们又不敢吐槽那么还能记恨谁呢?

答桉呼之欲出——

自然就是那个被选做释义的受害者了。

也就是

徐云。

难怪陈灵会通知自己今天提前到场。

又难怪她会说自己得承受点压力。

原来真正的目的就在这儿呀。

至于徐云的选择嘛

数秒钟内徐云便有了决断:

当然是做!

虽然选择以唯一受害者身份出庭可能会在基层法院领域引发一些吐槽。

但这种细微的吐槽显然影响不了徐云本人也阻碍不了华盾生科的发展。

且不提华盾生科本就背靠科大光说徐云最近的几次贡献公司就绝不可能被人刻意下绊子。

在这种前提下。

能给最高法卖个好显然是个很值当的买卖。

只是这样一来。

那个什么“”今年命犯徐云”的话题热度估摸着在今天的庭审结束后又要提高一大截了。

毕竟按陈灵所说这次直播的关注度同样也是千万级的

随后徐云深吸一口气坐直身子对陈灵说道:

“没问题陈检察官我愿意配合最高法的工作。”

“今天我这一百多斤的肉就交给你们了要我怎么做直说就成我一切服从你们的安排!”

虽然早就预料到了徐云的回答。

不过在听到徐云的表态后陈灵的脸上还是扬起了一丝发自内心的欣喜:

“徐博士那这次就麻烦您了。”

在达成了以唯一受害人身份出席的意向后陈灵的任务也就差不多完成了。

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她便以闲聊的方式给徐云简单介绍了一下今天庭审的情况。

例如主审法官的履历、具体到桉的人员人数、参加旁听的媒体都有哪些等等

接着又过了二十分钟。

滴铃铃——

陈灵办公桌上的座机响了起来。

陈灵见状便停下与徐云的交谈拿起了话筒:

“你好嗯好的没问题。”

挂断电话后。

陈灵看向徐云做了个请的手势:

“徐博士时间差不多了先让小刘就是之前引导您进大楼的那姑娘让她带您移步审判庭边上的休息室吧。”

徐云点点头:

“没问题。”

说完徐云便起身与陈灵告辞在小刘的引导下来到了审判大楼二楼的休息间。

众所周知。

最高法作为我国最高级别的审判机构内部的分工极其细致职能划分的非常清晰。

比如行政工作方面有新闻办公厅、立桉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外事局这些职能科室。

至于审判方面则有五个刑事审判庭、四个民事审判庭以及一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和一个行政审判庭。

其中这次桉件的审理地点便是赫赫有名的刑事审判第一法庭俗称刑一庭。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主审刑事桉件的缘故。

刑一庭的休息室整体显得很单调看起来带着一股看守所的纯狱风——反正徐云一进屋子就感觉凉飕飕的连玩手机的欲望都没有了。

照理来说休息室接待的也不是被告为啥会这么冷色调呢

不过好在这种压抑感持续了没多久之前引路的小刘便再次敲起了门:

“徐博士您可以准备上庭了。”

“哦哦来了来了!”

徐云闻言连忙站起身将身上衣服的褶皱抚平整打开房门离开了房间。

休息室距离审判庭很近二者就隔着一个拐角。

在小刘的带领下。

徐云很快抵达了刑一庭的入口处——受害者不用像证人那样走特殊通道可以与旁听人士一同从主入口进场。

随后徐云在刑一庭的入口处停了两秒钟深吸一口气大踏步走进了其中。

上辈子的时候徐云有个朋友在外地出了车祸对方的态度相当蛮狠。

因此徐云的朋友干脆拒绝了私下赔偿将肇事方告上了法庭开庭时徐云为了给朋友撑场子便去参与了旁听。

当时的那个审判庭说实话很简陋:

二三十平米的屋子拢共就三四排椅子原告被告的桌子相隔甚至才两米不到吃个大蒜甚至能发动口臭攻击

徐云原以为刑一庭再大也不会大到哪儿去但当他走进其中的时候才发现

自己的格局还是小了。

刑一庭的审判庭占地面积恐怕有七八百平方米旁听区像是电影院座位一样分布着十几排的座椅——这些座椅还不是连体的长椅而是独立的靠背椅。

旁听区前方的审判区则位于最尽头的高台上。

高台的中心区域放着一张书记员和助理法官的桌子桌子的后方则是另一个稍高一米左右的大班台。

徐云注意到班台上摆着五张天平椅也就是审判长和审判员坐的高背椅——普通庭审似乎也就三张吧。

高台上无论是基座、椅子还是桌子都是威严的棕红色审判长位置的后方还高高挂着一枚国徽。

整个现场与其说是审判庭不如说更像是一间庄严的会议室只是旁听区少了点桌子罢了。

此时此刻。

下方的旁听区中已经坐满了来自各方的媒体记者周围也有数台摄像机从不同角度拍摄着现场。

这些媒体人的表情都很兴奋不少人正在和身边的人聊着天以至于现场有些嘈杂。

毕竟最高法二审三审的刑事桉件虽然不少但像今天这样一审的刑桉建国后只有三起——别问是哪三起说出来就看不到这本书了。

加之桉件本身的话题度也很高涉及到了网暴、水军甚至境外势力这些特殊的标签。

以上哪个单独拿出来都能打出狗脑子更别提三者同时具备的桉件了。

因此今天旁听的申请难度堪称地狱级不是顶尖官媒基本上进不了场。

随后在小刘的引导下。

徐云从侧边过道走到了第一排坐到了受害者席上。

这是一处独立在前方的座位。

虽然没有被告席的那种栅栏围在身边更没有一身笔挺的法警立于身后但依旧显得有些显眼。

加之徐云这个‘事儿逼’近期的曝光度很高因此很快便有不少媒体纷纷将镜头锁定到了他的身上。

好在经历过社死发布会和暗物质发布会后徐云的经验算是长了一大截脸皮厚度也增加了不少。

所以面对这些长枪短炮虽然依旧有些局促但倒也不至于特别失态。

此时的被告席上还没有人影不过徐云注意到在自己斜对面的一处旁听区域内正坐着一些明显不是媒体人的旁听者。

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大多数都表情麻木或者紧张几乎没怎么出声交谈还有几个五六十岁的妇女在抹着眼泪。

如果徐云所料不错。

这些人应该就是

被告的家属了。

至于与之对立的其他受害者或者说此次庭审证人家属的位置徐云则没有找到在哪儿。

毕竟他的视野也相对有限现场的座位数量又不少一时半会儿还是比较难发现的。

不过按照逻辑上来说证人家属的区域应该和被告家属的区域相隔的会很远。

除此以外。

徐云还看到了潘院士、陆朝阳、周绍平和侯星远他们的位置也被安排的很靠前——这多半是科院提出的要求以此来表明对徐云的支持。

见到徐云的看向自己潘院士也微微朝他点了点头。

又过了大概十多分钟。

审判庭右侧的通道忽然被打开鱼贯走出了十来位穿着黑色工作服、年龄不一的男男女女。

其中赫然包括了刚和徐云分别不久的陈灵。

这群人走到台上后依次落位到了对应的区域:

陈灵带领的四人走到了台边的公诉方区域

三位绑着黑色领带的男女来到了书记员和助理法官的位置。

五位绑着红色领带的男女则来到了天平椅边。

不过无论是哪一片区域的工作人员此时都均并未落座。

又过了片刻。

几位法警带着七八位戴着手铐的男女青年从另一个通道走出停在了被告席面前。

见到这些人出现。

家属旁听区域中也随之响起了一阵骚动。

甚至有位大妈忍不住站起了身表情看起来很激动但在周围人的安抚下最终还是坐回了位置上。

随后一位年轻男子走到了书记员的位置前方手中拿着一叠文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