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