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美国博仔(1 / 2)

x 只是没想到在黑帮中林博文仍然是另类难有出头之日。

即便是新黑帮也是要讲一些老传统的。

很多老大认为林博文是个混血杂种他们羞于和这种人来往。

在帮派中林博文也是被大家排斥的对象相当孤立。

帮主八指明对林博文很不屑经常对他喝骂让他不要惹是生非。

林博文当时才十八九岁胆大妄为肆无忌惮。

他对帮主八指明的话只是阳奉阴违。

平时林博文带着自己一批小弟绑架勒索目的只有一个——“钱”!

林博文去绑架之时一律持枪受害人根本不敢抵抗。

去取赎金时都是林博文亲自带着两颗菠萝取钱。

林博文声称:“一旦发现异常我就会引爆手雷自杀。我的兄弟听到爆炸声就会迅速杀掉人质。”

由于林博文穷凶极恶根本不怕死人质家属只得老老实实给钱根本不敢报警。

由此林博文钱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敢于绑架同属黑道的其他大哥。

对此江湖上很多人群情激奋认为林博文黑吃黑坏了江湖规矩。

帮派内部也有很多人对林博文不满。

……

除了不守江湖规矩以外林博文连警察也不怕。

本来江湖规矩条子耍黑社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便再凶狠的黑帮分子见了警察也是只能跑的。

但林博文不同。

他曾放话:“哪个条子来对付我我就去要他的命!”

1981年11月2日林博文一伙在台中县乌日乡喝酒被一个路过警察盯上。

见有警察跟踪林博文二话不说直接掏出手枪指着警察的头:“告诉你我是美国博仔。就凭你一个小警察还想抓我?”

林博文的小弟搜出警察的手铐将他铐起来扔到路边的臭水沟里。

由此林博文他们又因持枪被“依公共危险罪”通缉。

黑白两道都得罪了这可不是小事。

本来就被孤立的林博文逐步处于众矢之的。

……

1982年4月23日林博文一伙人手持军用手枪光天化日之下在台中市千越百货公司门前绑架了富商郑国兴勒索巨额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