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古曼反噬(1 / 2)

自首 琉璃栾华 1053 字 7个月前

题安开车回家。

天空下起了雨。

他路过三个孩子跳楼的楼顶。

题安悲哀地想:“生命的陨落,人们不再惋惜同情。

他们流着口水,计算着流量和金钱转换率。

他们等着。

等着别人死去。

就像秃鹫贪婪盯着奄奄一息的人。”

题安接到报案。

男明星路风,死于自家别墅。

别墅位于翰兴市湿地森林风景区内。

死者被野猫野狗啃噬,尸体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野猫野狗是从开着的门溜进去的。

报案人是路风的经纪人美姐。

由于路风现在有点过气,没有什么工作。

整天就窝在自己的别墅里,吃账户老本儿。

美姐手下有好几名艺人,所以也很忙,最近也没有联系路风。

因为之前一个广告的法律纠纷。

需要路风本人,亲自签字。

美姐联系不上路风,只能坐飞机来到了路风的老家,翰兴市的别墅里。

敲门没反应,美姐推开了门。

眼前一幕让美姐,直接吓得摔倒在了地上。

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别墅。

跑了七八分钟的路程,才遇到一户邻居。

在邻居的提醒下,美姐才拿出手机报了警。

刑警队到达现场。

美姐死活不肯进那幢别墅。

题安只得在别墅外,对美姐进行了询问。

“路风和什么人有恩怨纠纷吗?”

美姐捂着胸口,惊魂未定,背过身子,不敢看别墅。

题安只得让美姐坐进车里。

喝了一杯水,过了一会儿。

美姐的情绪,终于安定了下来。

题安又问:“路风和什么人,有恩怨纠纷吗?”

她回答:“据我了解,没有。”

题安问:“你是他的经纪人?”

美姐说:“是的,我是他的经纪人。

路风从刚出道,我就带着他,算起来也十年了。

我们路风当年,那可是炙手可热的小鲜肉,红得发紫过几年的。

你看过那个《星星代表我的心》偶像剧没有?

就是我们路风主演的。

还有《单身的你》真人秀综艺,很火的。

广告有......”

题安打断她的话:“你只需要回答,和案情有关的问题。”

美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发,“对不起啊警官。

职业习惯,职业习惯。

随时随地准备推荐我们艺人。”

题安问:“路风没有仇人,那他有朋友吗?

有和公司,个人有经济纠纷吗?”

美姐肯定地说:“他没有朋友。

演艺圈哪有什么朋友?

家庭,那是更没有的。

我们公司有规定,男艺人不能私自恋爱。

至于经济纠纷嘛,最近有个广告公司,确实是在告我们路风。”

题安问:“因为什么?”

美姐说:“路风签了广告协议,但拍摄效果,广告公司不满意,让路风重新拍。

路风以已经拍摄完成,合约生效为由,拒绝了该广告公司。

广告公司就把我们路风,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代言费。”

题安问:“路风最近几年,有反常的表现吗?”

美姐说:“最近几年,路风不温不火,人也有点颓废。”

“路风有吸毒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