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你现在就跟我走(1 / 2)

血族2078 狼筅 2519 字 7个月前

根据使用原料的不同,银离子剑油也可以分为不同的品质。

像是这种颜色乳白,触摸起来微微有磨砂感,闻起来带有特殊香味的,正是最上等的剑油。

只有使用犬科动物的油脂,才能炼制出这种附着力最好,最不容易变质的对吸血鬼专用兵器。

蒙巴顿勋爵敢在吸血鬼的眼皮子底下,向罗绩传递这东西。

罗绩有理由认为,这位蒙巴顿勋爵就是戴瑟蒙娜他们所说的铁路最强王牌迪肯先生。

在进入城堡之前,罗绩和铁路组织约定好。

他会首先潜入城堡,然后再与铁路的迪肯会合。

罗绩不认为铁路组织会在这种事情上食言,所以他1直在等那位迪肯。

在此之前,罗绩1直在猜想铁路组织的那位王牌探员究竟会以何面目出现。

这里虽然是属于吸血鬼的城堡,但铁路组织的那位曾经成功潜入过,所以迪肯绝对会来。

罗绩认为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迪肯假扮成神树骑士团里的人,要不就是城堡里的仆人。

他可没有想到那位迪肯直接成了吸血鬼女伯爵的座上宾,然后大大方方的给自己送来了最重要的战略物资。

如果只是这样,罗绩也最多只是猜测蒙巴顿勋爵就是迪肯。

不过刚才的那声呼哨和这空中的滑索,却让他知道所谓的迪肯其实就是吸血鬼猎人d了。

在罗绩与d的相识的那1次时,那个狩魔猎人就是用相同的手法带着自己逃离了巴托尼亚的警察总部。

d这个名字,当然只是个代号。迪肯这个名字的首写字母就是d,也许这就是d这个代号的由来。

所以这个看上去不像d,说话声音不像d,但却对自己那么了解的人,就肯定是d。

“罗绩,我的徒弟,你表现不错。”

见罗绩已经认出自己,还穿着那身可笑贵族服饰的d轻笑出声。

刚才他的声音还是拿腔拿调的伦克威尔腔,但现在已经恢复成罗绩熟悉的声音。

罗绩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半个老师究竟长什么样,但他却已经记住了老师真正的声音。

看着这个冒着奇险来救自己的狩魔猎人,罗绩心中涌上1股暖流。

“好了,现在事情紧急,我们没时间叙旧。

罗绩,你知道蕾妮在哪吗?”

“是的,我记得那条路。”

“很好,我们兵分两路。你去救她,我去找那个女人。

这件事总得有个了结,是不是?”

看着d伸手1指那下面乌乌泱泱的活死人,罗绩知道他的老师是在说前田百合子。

在罗绩听到那位铁路成员最后遗言的时候,他还曾经为自己是否是那可怕的东西而担心。

不过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铁路情报员所说的并不是他,而是那位看起来人畜无害,实际上却是祸害遗千年的前田百合子。

没有那个女人,巴托尼亚就不会爆发第9区灭绝事件。

没有那个女人,那可怕的真红腐败感染也不会跨越大洋,出现在萨格姆的土地上。

这是1种可怕的传染,是绝对不能再扩散的传染,所以罗绩欣然领命。

要对付那个狡诈多端,且心狠手辣的女人,的确只有d出手才行。

他现在趁乱去救小女巫,这也是原来的计划。

冲着自己的半个徒弟点点头,来自王都的蒙巴顿勋爵,同时也是铁路王牌探员的迪肯再次射出用来滑降的钢箭。

看着d呼啸而去,罗绩也锁定了他的目标。

现在他要赶去觐见之厅旁边的宴会厅,去那里拯救蕾妮。

站在这处高塔的边缘,罗绩现在差不多能看到1/3的城堡。

放眼望去,他看到的几乎都是混乱的场景。

在这巴托里女伯爵那辉煌气派的城堡中,现在到处都在乱战。

除了那些摇摇晃晃,口中如野兽般嘶吼的活死人之外,城堡里还多出许多身份不明的武装人员。

外来的入侵者,刚刚苏醒的活死人,再加上萨格姆的神树骑士,这3方混在1起,正在打1场无止境的混战。

凭着这居高临下的优势,罗绩给自己找出1条通往主厅的最快捷路线。

他没有d那种适合飞来飞去的滑绳枪,所以他就只能凭借自己如猫1般的身手穿墙越脊。

朝着自己脚下看了1眼后,罗绩确认现在他距离地面至少有十几米。

此时的他肯定是没有时间顺着楼梯往下走的,于是他深吸1口气,然后就转过身,以几乎脸贴着墙壁的姿势直接往下跳。

还没等罗绩感觉到耳边那呼呼的风声,他的脚尖就踩到了下面1层窗台凸起的边缘。

虽然那只有半个巴掌宽,但这对1只猫来说已经足够。

只要是对猫足够的宽度,对罗绩来说也就没有问题。

他掂着脚尖,迅速抵消了下降的冲力。随后他就再次如法炮制,继续往下1层跳去。

连续两次垂直降落之后,罗绩距离右侧的那段城墙就仅有数米远了。

这时的他不再往下,而是轻轻1跃,径直跳到了那段通往城堡深处的空中廊道上。

才刚直起身躯,罗绩就眯起了眼睛。

就在他跳到这里的同时,前方城墙的拐角处就出现了1个人,而且还是1个身穿黄金铠甲的神树骑士。

在巴托里女伯爵的直辖骑士团中,自上而下分成3等。

不同的骑士以不同的盔甲作为标志,能够身穿这种鎏金铠甲的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也就是所谓的黄金骑士。

对于罗绩来说,眼前这个黄金骑士还不是陌生人。

就在几天之前,罗绩曾经在萨格姆的海滩上见过他。

就是这个黄金骑士,当着罗绩的面抓走了蕾妮,罗绩1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人何他身上的闪亮铠甲。

突然在这里看到1个脸上带着奴隶烙印的人类,那个黄金骑士先是1愣,随即就露出了狞笑。

“你这该死的奴隶,你是想去哪里?

等等,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们当然见过,你还欠我1个道歉。”

“是你!那个海滩上的奴隶!”

由罗绩这么1提醒,黄金骑士立刻想起发生在几天前的事情。

那天他带着人在海边巡逻,正好见到1只捕奴队在做生意。

所谓的做生意,其实就是去海边寻找那些大难不死的海难者。

在特定的时间里,这附近的海域就经常会出现反常的海潮。

如果不是熟悉水情的本地人,外来海船多半会在这附近中招,所以这附近经常能捡到人。

只要找到他们,再给这些人打上奴隶的烙印,这些人就是能够出售的奴隶了,所以捕奴队经常会到这里碰运气。

对于这样的情况,黄金骑士也非常清楚。

所以他就很名正言顺地敲了对方1笔竹杠,带走了他能看得上眼的那几个女孩。

他挑的这些女孩当然不是为自己准备的,黄金骑士可不是饥不择食的流浪汉。

他们这种直接为城堡服务的骑士都是生活优渥,才不屑于随便在外面找个奴隶来解决口腹之欲。

城堡里面有大量又干净又可爱的食物,实在是犯不着找个乡下丫头来充饥。

黄金骑士之所以要挑走这些女孩,全都是为了献给那位女伯爵大人。

伯爵大人最喜欢健康美丽的年轻女性,因为据说这种女性的血能够让血族永葆青春。

为了养颜美容,他们的伯爵大人习惯要泡鲜血澡。

这种习惯据说已经维持了数百年,也只有像巴托里这种历史悠久的名门,才能培养出拥有如此优雅习惯的长生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