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逍遥仙移山(1 / 2)

古人好男风,尤胜今日。

说白了,都是古人玩剩下的。

有条件的书生,都会有一个书童,书童负责什么?

负责端茶倒水,负责伺候穿衣吃饭,伺候叠衣铺被,当然,还负责暖床。

虽然丫鬟也适合做这些事情,但丫鬟容易出人命。

再者,很多场合,比如书院等地,丫鬟是进不去的。

祝英台都需要女扮男装才能进学,所以书童就方便很多。

除了书童,便是有些书生会跟同窗好友结契。

大家一起睡,然后等以后好聚好散,你结婚,我成亲,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很多人这种感情都会维持一辈子,至死不渝,甚至比爱情都可靠。

比如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就是描述这种感情的。

周还真随意的坐在草地上,身上有清风环绕,彩蝶绕舞。

他拿着那本《师兄请自重》看的津津有味。

一旁一个书生模样的少年,一脸拘谨,额头满是冷汗。

书生名叫蓝白(感谢喜欢伊河豚的蓝白道友送的666)。

自幼酷爱读书,偶然听说了儒剑仙谢宣的事迹,心向往之。

遂与父母辞行,孤身踏入江湖。

可江湖的路,岂是那么好走的,无钱寸步难行。

即便行了万里路,读了万卷书,依旧没有开悟,更不曾踏足剑道。

为了生存,便写了一些神仙鬼怪的话本,化名伊人,不料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再然后,被百晓堂注意,收纳进去,成了百晓堂一名探子。

青城这边最近如此热闹,他自然是要来的。

他有一种特别的天赋,便是自来熟,很快跟青城山弟子打成了一片,又听说他准备给青城著书立传,便有好心弟子,讲述了一些青城山的事情。

当然,这些事情,并无不可对人言。

只不过他听完故事,心头痒痒,老毛病犯了,便没忍住,写了几个话本。

还没卖出去呢,结果就撞进了正主手中。

作为百晓堂的一员,他对这位的一些事情,自然是有所耳闻的。

比如说十七岁入神游,斩天命,一剑开天等等。

他自然知道,这位不好惹,也惹不起。

此时只是在等待着一个结果。

任何人,尤其是此等实力,身份地位都超然的人,定然容不得被如此写在话本上。

“嗯,文笔还不错,就是写的有些太保守了。

这样的话本,是吸引不了读者的。”

“啊?”蓝白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本来以为自己要被判死了,谁能想到这位一开口竟然是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啊什么?没听清?”

“不不不,听清了听清了。只是前辈,您,您不生气?”

周还真呵呵一笑:“这有什么好生气的?你只是写了周还真与赵玉真的故事而已。

这两个名字,又不是我们两个专有。

青城山还没那么霸道。

只是你的文章,匠气太深了,直白一点,就是全是套路。

看了开头,便能知道结尾。

在我看来,是不过关的。

你很崇拜儒剑仙?”

蓝白万万没有想到,会有如此柳暗花明的反转,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

“是,小生励志要成为儒剑仙那样的剑仙。”

周还真哈的笑了一声,竖了个大拇指:“很有志气,只是如果仅凭这个,怕是成不了。

儒剑仙自幼便只爱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