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6章 吞掉豆瓣(1 / 2)

大时代之巅 荒野悲歌 1584 字 7个月前

紫微星对豆瓣发出收购邀约,杨波不太想卖。

但是,在豆瓣这个案子里,紫微星是资本方,是个邪恶的大反派。

周不器能通过一波操作,把紫微星的投资人玩的团团转,杨波却做不到戏弄豆瓣的投资人。双方根本不是一个层级的。

别看北极星创投只有豆瓣25%的股份,但这点股份……只要资本游戏玩起来,足以把豆瓣活活玩死。

最厉害的一招,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10%以上份额的股东,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这招只要一用出来,小公司全歇菜。

国内的资本并购还处于比较萌芽的阶段,类似的招数在美国市场早就玩烂了。有的资本家手段极其狠辣,通过各种手段入手一些股票,就可以玩各种资本黑操作,就比如有着“企业狙击手”、“企业掠夺者”、“无情投机商”这样骇人头衔的华尔街大鳄卡尔·伊坎。

不过,仅仅10%的股份,就算是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的申请,法院也很难批准。

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一家人。

子公司的业绩再差,也影响不到母公司。哪怕子公司亏损的再严重,也跟母公司没关系,母公司也就没有足够多的理由来提出解散。

所以下一个指标又出来了——占股20%。

持有20%以下股份叫参股,使用的是成本法核算。大概意思就是子公司不分红,母公司就不记账。即投资的这家子公司,盈亏都跟母公司没关系,是两家完全独立的公司。

既然没关系,提请解散公司的理由就不够充分,法院很难批准。

如果超过了20%,就是真正的“母子关系”了,子公司的盈亏收入要进入母公司的报表中。如果子公司亏损严重,母公司就有足够多的理由来申请要求子公司解散,来减少自身的损失。

所以,20%就被称作竞争警示线。

在投资并购的资本游戏中,20%是分割线。

很多企业玩并购,并不是一次性的收购,而是分批次的,先收购20%的股份,展开战略合作,先试试看。

失败了,反正不计入公司报表,影响可控。

成功了,再完成剩余股份的收购。

有人说持股51%可以对企业绝对控制,有人说67%是绝对控制权……都不准确,有的老板持有公司70%的股份,依旧做不到绝对控制,也能被小股东活活玩死。

最重要是双方要对等。

如果是两个能力差不多的对手,持有51%就能绝对控制了。要是一个大象一个蚂蚁,大象只要持股超过20%,就能把蚂蚁活活玩死。

周不器带领的北极星和紫微星,在投资企业的时候,惯例就是25%,成为“一家人”。有了这个一家人的关系,就可以更好地完成资本控制了。

紫微星和豆瓣,就是大象和蚂蚁的关系。

如果持股不到20%,大象也很难奈何蚂蚁。

比如前世阿里投资美团,就吃了大亏。

美团能够从千团大战中脱颖而出,背后少不了阿里的支持。马老板为了支持美团,甚至把手下中供铁军的嫡系大将都给派过去了,担任美团的coo。

可是,阿里占股不到20%,埋下了祸根。

马老板想加强控制,王星不愿意,矛盾激发,王星转头就投奔了企鹅。马老板大怒,却无可奈何,只能甩卖了美团的股票,转头巨资收购饿了么,拉开了外卖大战的序幕。

周不器下楼见了杨波。

这时集团的法务、财务等人,已经把利害关系陈述清楚了。

紫微星对豆瓣,志在必得!

摆在杨波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卖掉,要么……死掉。

idg持有紫微星的股份才0.4%,就能把周不器折腾得天旋地转。北极星创投持有豆瓣25%的股份,一旦出手了,就豆瓣那点体量,用不了半个月就得分崩离析。

周不器不想跟杨波交恶,很热情的说了一些好话。

别人唱了白脸,他就该唱红脸了。

周不器做出承诺,豆瓣并入紫微星后,除了豆瓣小组要改为兴趣圈外,其他业务会继续独立运营,还会额外注资500万元,用于豆瓣自身业务的发展。

豆瓣定位于影视、音乐、书籍评论的方向永远不会改变。

聊了一个小时。

从当初杨波从周不器手中买域名,到他出手帮忙搭建校内网,到后来分开各自独立创业……过去的种种,令人感慨,令人唏嘘。

当年的杨波,是高高在上的留美海归高材生。

时过境迁,主客易位。

最后,谈妥了。

紫微星出资300万,外加10万股的股票,并购豆瓣。

其中,200万现金归属北极星创投,100万现金和10万股票属于杨波。从此以后,杨波正式成为紫微星的一员,年薪40万,m3级,4年期权8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