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墨爷写小说从来没有这个感觉,但是这本书就很特别,让我有这种感觉。
似乎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会引导者我。
结局,墨爷会有始有终!
不用担心烂尾!
如果真要烂尾的话,墨爷早在五十万几万字的时候就可以草草完结,但是我想给陆渊,给晚晚,给书中每个人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本书可以说是墨爷写的最累,最用心的一本书。
同时,它也是墨爷所有书籍里被人挑刺,被人杠得最多的一本书。
最用心的写的一本,反而被人挑刺最多,即便我跑去实体店里询问过,查询过各种资料,依旧挡不住。
有些时候墨爷会升起一种无力感与憋屈感。
说句不好听,以前乱写都没人这么能挑剔,反而认真的写,却是这样的结果,不免有点儿心寒。
或许,写狗血的剧情,大家都比较宽容吧!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我认真写,会有人看到,会有人喜欢,可现实却证明我太天真了。
甚至前几天,被人威胁了。
写文这么多年,第一次被一群人威胁,因为我没有按照套路写,没有按照大众的想法发展下去。
一群人在骂,甚至有人在书评区里鼓动其他人一起给这本书打差评,以此来威胁我改变剧情。
不写套路,写不一样的剧情,难道不好吗?
狗血剧情,俗套剧情,多好写啊,不用费太多脑细胞,不用付出太多心力。
写不一样的剧情,不一样的套路,是最难的。
有些时候我会忍不住和朋友抱怨,她们却说为什么要自找麻烦,你去写狗血俗套剧情好了,写什么新颖的书,吃力不讨好。
新颖的书,脑洞书,既不赚钱,又不受人待见。
我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继续坚持下去,但这本书我会坚持下去。
在最后,墨爷想拜托大家一件事。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大家每日追更,与我一通携手见证、陪着它落下帷幕。
不要养文了!
越多的人养文,对书籍而言,就像是毒药,会让它越来越没曝光率,没有人看到。
墨爷相信,能追到这里的宝子,都是喜欢这本书,喜欢陆渊,喜欢晚晚,喜欢造反派f4,喜欢书中某个人。
那就让我们一同陪着他们走最后一程。
让这本书能在最后留下辉煌的追更率,也让墨爷觉得,我坚持写完是值得,是有回报的。